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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登记和分公司设立条件及应提交的文件

来源:三亚房地产律师网作者:三亚房地产律师时间:2013-08-07

  营业登记、分公司登记是指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领取《》,申请营业登记。申请营业登记、分公司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

  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申请营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以及由公司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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