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10月30日公布。
立法规划分为3类立法项目。第一类和第二类共列68件立法项目。第一类包括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47件,其中修改法律33件、新制定法律14件;第二类包括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21件;第三类是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有关方面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据介绍,这一规划主要内容是:一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立法项目。包括修改预算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证券法、商标法、外资三法等,制定增值税法等单行税法、期货法、航道法等。二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立法项目。包括修改立法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立法项目。包括修改职业教育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制定社会救助法、慈善事业法、基本医疗卫生法、社区矫正法等。四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的立法项目。包括修改文物保护法,制定公共图书馆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五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立法项目。包括修改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等。
据了解,第一、二类立法项目中还安排了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以及维护海洋权益方面的立法项目。第三类立法项目具有一定的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涉及问题较为复杂,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可由有关方面继续研究论证。